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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注册

石景山分校课程注册管理办法

2017年09月06日 14:33

为保证学生顺利实现个人学习计划,按期毕业,根据北京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及课程注册管理的规定,结合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选课基本原则

1、学生选课应遵循教学规律,注重课程的前修后续关系;每学期拟修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出毕业总学分除以总学期数;新生第一学期按教学计划选课,原则上不允许自主选课。

2、学生超前选课需在拟修课程的前一个学期末提出书面申请,交班主任经教务处审批,被批准学生的姓名、班级及超前选的课程名称由学籍管理员统一制表并收学费。没有免修免考课程的学生,我校不提倡超前选课。

二、课程注册要求

1、学生每学期都要按规定时间履行一次交费手续,未及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,学校不予办理课程注册,学生未注册课程,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和期末考试。

2、学生已注册的课程,但因故未参加考试或综合成绩不及格,参加滚动考试时须再次注册。由于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据,因此学生必须在学期初进行报考。

3、免修免考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也需办理课程注册手续。

三、课程注册程序

1、每学期放假前,各班班主任将所管班级的学生名单上报给学籍管理员,作为新学期学生交费的核对名单(全部有学籍学生的名单和本学期已注册学生的名单)。

2、新学期开学两周内,班主任应与学籍管理员核对当学期交费人数。学籍管理员根据交费情况为学生注册本学期相关课程。

3、如有学生不选(含已超前选)本学期所开设课程,班主任应在开学两周之内向学籍管理员提供学生的姓名、学号及未选课程的名称。

4、学籍管理员用教务管理软件注册课程后,上报市开大学籍科备案,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据。超过注册时限,将无法更改注册数据。

5、学生超前选课程的相关事宜,均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管理。